我校举行寒假社会实践表彰交流大会

发布日期:2021-04-12   作者:   访问次数:

2021年4月1日,由校团委主办的山东政法学院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评选表彰交流大会在知行楼庭审直播室举行。党委副书记赵斌出席大会,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和社会实践获奖学生代表参加大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团总支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就近就便结合疫情防控完成了寒假社会实践,共有4263人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其中2707名同学参加自主组队实践及个人实践,1556人参与团队实践。

本次评选表彰共设置了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报告一二三等奖。经过材料审核,社会实践报告评审、综合考核等环节,经济贸易法学院、民商法学院、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警官学院获得了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大会上获得优秀组织单位的学院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赵斌作总结发言,对寒假社会实践给予认可,并对今后的社会实践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一、坚定信念,磨砺青春。希望同学们要充分认识参加社会实践对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积极投身到社会服务中去,自觉将个人的成长与祖国和人民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把个人的事业与学校的发展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个人的成长梦、成才梦融入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中,融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事业之中。二、深入基层,践行实践。要将社会实践的每一个环节落到实处,切实服务基层、服务社会、践行所学、学有所得。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设计实践内容和形式,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切实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让学生们通过社会实践奉献社会,助力成长。三、树立典型,打造精品。要积极挖掘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发挥其在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四、做好总结,巩固成果。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上,希望同学们坚持党的领导,学习党的历史,领悟党的精神,树立远大理想、胸怀报国之志,坚定信念、再接再厉,将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丰富经历和宝贵经验及时总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行“为祖国勤学修德,以实践明辨笃实”的初心,将社会实践中的收获贯彻到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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